籃球規則
1. 報名人數:
各隊報名球員(含隊長)以 18 人為限,每場比賽限登錄 12 人, 男子組限生理男性,女子組限生理女性。有登錄才可於該場比賽上場,於第二次領隊會議時可更換參賽人員,可更換人數不限,但需符合參賽身分並繳交報名表。(同所學校報名若分兩隊,則兩隊選手名單不得重複)
**參賽人員或有參加其他賽事時間相衝突,不得要求主辦方調整賽程。
2. 比賽制度:
初賽採分組循環賽,每組取累積勝場多者前二進入複賽,比序規
則依照國際籃球總會 2014-2016 規則。複賽採單淘汰賽,取前四強進入決賽。
**某隊棄權時,除該隊取消資格外,所有球隊與該隊比賽積分亦不予計算。
**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,不予列入名次,其已賽之結果均不予計算。
3. 其他競賽規定:
(1)各隊應於比賽前三十分鐘到場辦妥一切出賽事宜,於比賽開始 10 分鐘後 仍未到齊應出賽人數五人,不足五人不得開賽,則以該隊棄賽處理。
(2)籃球特殊體種生:男、女每場比賽限登錄一人,於報名時需特別註明為特殊體種生。
(3)參加比賽之運動員,必須攜帶該學期註冊之學生證或紙本在學證明,以備查驗。
(4)球員所著服裝應包括:同一隊伍之球衣應統一且具號碼,否則不得上場。
(5)禁止球員配帶對其他球員造成傷害之物品。
4. 比賽規則:
本次比賽除了大會特別之規定外,規則皆採用 2014FIBA 國際籃球規則,若比 賽進行中遇到爭議問題,以該裁判判決為準。
(1)兩隊各有球員五人出場比賽,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較多的一隊獲勝。
(2)比賽時間包括四節,每節 10 分鐘,延長賽一節 5 分鐘,之後以罰球 PK 進 行。在第一與第二節及第三與第四節之間,以及每一延長賽之間,其休息 時間為 1 分鐘。第二與三節之間的中場休息時間為 3 分鐘。
(3)暫停一律由教練或隊長或經理親自到紀錄員處,明確地提出暫停請求,暫 停時間為 30 秒。第一、二節共二次暫停,可一起使用;第三、四節共三 次暫停,可一起使用(如在最後兩分鐘前沒有使用暫停,則最後兩分鐘後 剩下兩次暫停可以使用);延長賽僅能暫停一次,且前四節的暫停不得累積至延長賽使用。
(4)除第四節最後兩分鐘決勝期停錶外,其餘皆不停錶(罰球、暫停、換人皆
不停)。若有延長賽,停錶比照第四節辦理。
(5)團隊犯規滿第 5 次進行加罰、球員個人犯規 5 次離場,其餘規則皆採用 2014FIBA 國際籃球規則。
(6)替補員有權請求替補,在替補時機開始之前,請替補球員前至紀錄台通知 記錄員。
(7)團隊犯規滿第 5 次進行加罰、球員個人犯規 5 次離場,進攻時間為 24 秒,其餘規則皆採用 2014FIBA 國際籃球規則,若大會規定與 2014FIBA 國際籃 球規則相悖,以大會公布之規定為準則。
(8)球隊如發生以下狀況,以棄賽處理:
a. 裁判指示比賽開始後,拒絕出場比賽。
b. 球隊的行為妨礙比賽正常進行。
c. 表訂比賽開始時間 10 分鐘後,球隊缺席或球隊球員不足無法比賽。
d. 球隊被判棄賽時,對隊獲勝,分數應計為 20:0。
e. 比賽進行時,每隊僅限一名體育資優生上場,違規者取消該隊比賽資格。
(9)參賽人員需攜帶選手證備查,身分不明者禁止入場,參賽的兩隊可於比賽 前提出檢舉,比賽開始後大會不受理球員身分資格檢舉。
(10) MVP 計算方式為冠軍隊伍於冠亞軍賽得分最多者,紀錄數據不公開,疑問者可申請複查。
(11) 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。
5. 比賽用球:
男籃採用Molten BGR7D。
女籃採用Molten BGR6D。